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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的选,他还是希望能在最后得到点体面,同浑戈如宿敌般进行一场生死对决。
两人既无同袍之义,亦无殉情之谊,即便同穴赴死,也好过百年之后两具重见天日的骷髅遭人误解。
不,说不定连骷髅都不会存在,噬骨虫群会将人类的遗骸全部吞噬殆尽。
这样想着,唐隽欢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片,用力在洞壁划下笔画。
“唐、隽、欢——”浑戈跟着念过去,语气古怪道,“你要在这里立坟刻碑?”
唐隽欢刚刻到‘之’,闻言手轻轻一顿,他当然知道后世看到遗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,而他随心所想,不过为了留下点痕迹而已。
风过留声,雁过留痕。人活一世,若是连点念想都无,这一生岂不是太过可悲?
“念想么?确实是个好主意,”浑戈听到这个说法,若有所思地摊开手掌,“中原的字我能看懂,但不太会写,你教教我。”
唐隽欢皱起眉,不太情愿道:“你要写什么?”
“名字就够了,”浑戈深深一眼,含笑勾住唐隽欢的手指,“写这里。”
沉默片刻,唐隽欢烦躁地呼出一口气,看在烤鱼的份上敷衍地用指甲刮过掌心,抽手时浑戈五指收拢,却只来得及虚握了下指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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