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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心动啊,糟糕眼神躲不掉 (2 / 4)_

        “不用剪呀,穿戴甲。”刘菲菲随手一拔,“粘上去的,学长你看——唉你拿我穿戴甲干什么?我还要用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陶盛一看到她从手上拔下指甲,恍然大悟,也顾不得细节,一把夺过来。刘菲菲不敢太张扬,只敢用最短的,花纹也很普通,但是这些都不重要,陶盛把指甲贴在自己手上,给他们展示:“如果这个指甲是铁器做的,而且很尖,有没有这种可能性?”

        刘菲菲也反应过来:“对啊!之前光想着什么东西像手一样能把人掏个洞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就是用的手!只不过把凶器戴在了指甲上!”老林接过话茬,“那这么说来,凶手也有可能是女人了,毕竟女人留长指甲很正常,别人看到了也不会留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但是女人就算用这东西,把人固定住不动再伸手去掏,好像难度也太高了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没有可能,跟抓泥鳅是一个原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山寺农村出来的,年纪也大,见识挺广,看着几个小年轻完全听不懂的傻样,在白板上耐心地画了个示意图:“抓泥鳅要留个洞给泥鳅钻进去,但是洞口竹箴要用手掰一下,掰成向里的样子,这样泥鳅钻进去很容易,但是出来的时候会被竹箴刺到,疼痛难忍,这样就出不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几个人在这寥寥数语中,已经想象出来一个惨绝人寰的场面:面目不明的凶手伸出尖利的手爪,借着锋利的刃尖把人捅个对穿,倒刺勾住体表,捞起血肉组织,最后被收回的手爪一并带出体外,空留一具剜去心脏的尸身。都不由自主心生忧惧。这样残忍的手段,别出心裁的手法,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就在这个人流密集的街区生活了至少一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他要这么多内脏干嘛呢?”刘菲菲怎么也想不通,“这么掏出来肯定没办法去卖了,留着又是个麻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没有可能,他给吃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说这话的是个平时不怎么讲话的小警员,发现大家都盯着他,结结巴巴解释:“我最近追了个美剧,那个男主就喜欢吃人,吃得还挺艺术的,不同的位置不同做法……有没有可能,这个凶手也有这种癖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虽然破案讲究的是个证据,但是陶盛细想想,居然觉得他这个揣测也不无道理:“有可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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