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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觅十九岁的年纪,失学在家,无处可去。陶盛不许他再接客,就开始往警察局溜达。
林山寺说这孩子跟陶盛很投缘,以前警察局也关照过萧睿明,但吴觅可没有这么信任他们,一看到警察就怕得躲起来。唯独见了陶盛眼睛亮亮的,哪怕就坐在旁边干看着他值一下午班都没怨言。林山寺怕他坐着无聊,给他一包自己家女儿的QQ糖,都要陶盛点过头,他才去接。
刘菲菲说:“这恰恰说明学长是个好人啊。”
她跟陶盛一个警校出来,中间却差了两学年,陶盛已经上岗了,她还在实习。这么多年一直没变的大概就是她对陶盛的仰慕之情,刚来报道那天她就长篇大论地表达了自己对陶盛的崇拜。陶盛低头记了她的电话号码方便日后联络,就说:“行了,把你帽子带上,去把那个小区停车位占用的投诉处理一下。”
陶盛铁面无私,从来不因为刘菲菲是学妹就多加照顾,反而经常让她一个小姑娘去大太阳底下跑,负责处理一些最麻烦琐碎不过的邻里纠纷。林山寺知道这是锻炼她的应对能力,但看她晒得警服湿透,还是有点不忍心。陶盛也不动摇,事实上他也是为了自己的工作考虑,让刘菲菲处理这种事,就给了他更多时间调查连环凶杀案。尽管目前为止,他还谈不上有什么头绪。
吴觅其实是个很好的切入点,但他少年失足,心智不成熟,当天躲在帘子后保命,什么也没看到,就算看到了,也不一定说得出来所以然。想到吴觅,就难免要想到别的,陶盛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,顺势把他甩出脑海。
梦遗是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,梦到吴觅也说明不了什么,也许是这阵子想他的事想得多了。但理智上清楚是一回事,心里介不介意又是另一回事。每次看到吴觅坐在他身边眼巴巴瞧着他,跟那天梦里一样黑黢黢的眼珠子,软软地叫他哥,他很难坦然处之。
“哥,你又要去哪里,一杯水都没喝完。”
“街对面小区夫妻吵架,闹得很凶,居民都投诉了。我去看看。”陶盛戴好警帽,“刘菲菲你也去,你是女的,正好安抚一下女方。”
“为什么吵架呀?”
“这谁能说得清。”陶盛道,“你在这里待着不要乱跑,除非是萧睿明,否则别人来不要跟着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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