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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小鬼在掉马的路上 (1 / 6)_

        “没事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歪歪扭扭费了老大劲写出来的话,还是问吴觅,陶勇白眼都懒得翻了,气哼哼拄着拐杖往旁边的陪护床一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没事,哥,你才是被我害惨了,我对不起你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陶盛艰难地写了几个字,“等好了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没说明白,他是知道吴觅为什么突然用刀伤他,还是知道吴觅是已死之人,这个“好了”显然指他自己。其实解释这一切只需要吴觅说话即可,但是他坚持等他能恢复声音再来沟通,他是怕吴觅不能得到自己及时的回应。

        陶勇憋不住了:“你把他叫过来就为了这个?怕我吃了他?”

        陶盛又写了个“别为难”,明显是写给陶勇看的,后者又气得说不出话来,林山寺提醒:“陶盛,就算你能做证,这孩子当众行凶大家都看在眼里,你不能袒护,至少得带去问个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不再写字,看来是思考应该怎么做比较合适,让吴觅住几天拘留所倒也不会怎么样,但是他私心肯定是不想的,这孩子身体特殊,就算有林山寺照应,难免有不周到的地方。吴觅看看他,又看看陶勇,鼓起勇气道:“林叔,没事的,我跟你回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可以把你的情况反应给上面,让你一个人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陶盛当然还是不放心的,但是吴觅伤人证据确凿,他也是警察,总不能谈个恋爱谈得徇私枉法,就算要和解,那也是事情说清楚以后的事。纠结了半天,只好写了个“小心点”提醒吴觅,别人都以为他是想让吴觅注意不要招惹拘留所的其他人,只有陶勇和吴觅知道,他是想让吴觅不要暴露自己是个鬼。

        吴觅进拘留所不到一星期就遇上了刺头。条例规定每天三小时左右的外出活动时间,其实就是在一个水泥场地里散散步,晒晒太阳,确保这群人别没等到审讯就发癫。他是刑事拘留,跟他一个点儿出来的身上多多少少沾了点血,吴觅刚走进场地就闻出来了死气,亡命之徒的味道,都不是好相处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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