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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经过审讯和对案发现场的勘察,基本确认这一起案件只是模仿作案,但破案速度之快还是给了全局人不少信心,除了陶盛——只有他知道,这男人原本可以再藏一段时间,是被害女子的冤魂上了吴觅的身把他吓得魂不附体,才一口气把做的事吐了个干净。当然,这些东西怎么说也不可能写进报告里,只能交代是“犯罪嫌疑人不堪承受压力主动自首”。
至于一开始他为什么要在作案之后故意去陶盛家,大概是出于杀人犯的普遍炫耀心理: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?我照样敢在警察面前晃悠。唯一的疑点是,他坚称自己进门后一时起意掐死了吴觅,还猥亵了尸体,吴觅却又奇迹般地被抢救过来,而且对期间发生的事一无所知。陶勇倒是很从容:“鬼遮眼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你真以为这男的有胆量再杀一个?肯定是女鬼施了障眼法,让他动了心思,以为自己做了什么,其实都是幻觉。”
换作以前,陶盛肯定懒得听他这些胡话扭头就走,但是今天他不能了。父子俩在警局里沉默不语,对坐半晌,陶盛才问:“所以,从小到大我都没见过这些东西,是你在帮忙?”
“算是吧。”老头儿不太乐意地承认,“走的时候给你塞的东西也不好好带着,现在好了,直接白日撞见鬼。”
陶盛想了想,把之前整理的凶杀案卷宗拿出来:“那依你看,这些案件是不是一个人做的?”
“你小子,别的没学,套话倒是挺灵光。”陶勇哼了一声,“父子一场,也不跟你拐弯抹角,就是你想的那样,这些人都是被厉鬼杀的,至于是不是同一个,我没看到尸体,有待商榷。”
警察局其他人已经收工准备去吃庆功宴,陶盛给推了,打开手机在外卖软件上看附近有什么吃的,陶勇推脱道:“找个面馆吃碗面条算了,我年纪大了不好消化。”
陶盛一脸尴尬地停住手:“我……这是给吴觅买的。”
陶勇自作多情了一次,脸又变臭了:“多大孩子了自己不会找东西吃?你从哪里捡来的,不三不四,一脸邪相。”
“他差点就被掐死,我把他一个人丢家里已经很——”陶盛摆摆手,“这么久不见面,我也不想吵架,吴觅父母都不在了,之前没人管走错了路,也是没办法的事。我这边还有事要处理,你不想等就先回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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