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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世,他在国外住的时间和国内也差不多了。对于国外不少国家人们的喜好,也有一些了解。像是米国人,就喜欢科幻,刺激,热血,侦探类的。
自然的,他的这部改编过的《夺宝奇兵》也得按照这个路子来。
为了便于自己书写,他先写了大纲,然后再按照记忆一点点的东挪西凑。
相比于汉字,不得不说,在打英文的时候,还是快一些。毕竟人家就是几个字母。
不过,看过盗墓笔记,鬼吹灯等书籍和电影的甄宓儿表示,盗墓类别的,论惊奇,论热血,论场面宏大,此刻时代的人根本追不上他。
“感谢,老爷子的国文熏陶。”这一写就写到了大中午去,中间廉晖和三包子回来,也只是匆匆打了个招呼,丝毫没有停顿。
等甄宓儿从文中醒悟过来的时候,电脑上的a4拌面已经显示有三十多章了!再仔细瞅瞅,字里行间,翻译过来,感觉文采还是不错的!
“你在写什么?”做好午饭的廉晖走过来。
甄宓儿忽然有那么点羞涩的摸摸鼻子,这让廉晖同志更好奇了。
“嘿嘿,这,这是我写的,你给指点指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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