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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,两母女想了个狠的,那就是出现了顶替的情况,只要不是死了,那就得赔钱。
如果是真生病或者死了,那这份工作也不能转让给家中男人。工作又不是财产,哪有转让的说法。
此举不讲理,但十分有效,王麻子一听要赔钱,赶紧回去叫余三妹来上工,至于带孩子一事,王家也妥协了,让余三妹专心干活,孩子留家里,她们来带。
准确来说,应该是王家阿婆来带,总之不是王麻子或他爹受累。
尝到了好处的余三妹,在王家渐渐有了话语权,不再是当初那个想收留江氏母女,都还要被全家指责多管闲事,既没帮上好姐妹的忙,反倒还被人责骂吃里扒外的她了。
现在余三妹见凌一种什么,借着自己和江氏的关系,用工钱相抵买些凌一培育出来的作物种子,想拿回家种。
要是以前,王家人肯定要指责她脑子有病,放着县里官府卖的种子不买,非得浪费钱去买凌一家的种子。但现在王家人不会说余三妹傻了,一是觉得跟着凌一家有肉吃,二是不敢说她,一个月四钱银子,冬天换算成粮食,看见余三妹每个月背那么多米面回来,全家人肚子吃饱了,日子也好了,谁敢说她不对。
余三妹尝到了甜头,对江氏一些“大逆不道”的话也不那么敏感了,反倒觉得江氏很有些道理,一个家有了男人,女人的权力就会被剥夺,难怪江氏不愿意搭理程二郎,换作她,她也不愿意。
只可惜,她还没有江氏那么勇敢,敢和自家男人和离。因为,江氏能和离成功,并非只是因为她勇敢,更大的原因是当时程家人嫌弃她们母女,逼着程二郎同意和离。说到底,离不离,权力还是掌握在程二郎手里。
想到这里,余三妹看向田间一起干活的姐妹们,其中有死了男人的,也有男人瘫痪在床的,她倒有些羡慕她们了。
余三妹看向自己满是茧子的手,咬紧牙关,她至少还有这份活计,能拿到钱,王家人就还得让着她,她无论如何,也要保住这份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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