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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货要是自己儿子,每天八个笤帚疙瘩都不够打的。
然而朱传武接下来的故事线,却大大出乎了许臻的意料。
机缘巧合之下,这个憨憨参了军。
他先是舍命救下了班长,而后,他们排又掩护全团的人安全撤离,立下了赫赫军功。
之后,传武由于功夫好,为人义气,得到郭松龄的赏识,成为其警卫队副队长,紧接着又成为少帅的警卫团团长。
进入部队的传武像是找到了人生的正确打开方式,一路平步青云,飞黄腾达。
而这个人物最终的升华则是:当东北军一步步失陷、主力部队放弃抵抗的情况下,朱传武率领着自己的独立团,违抗上级命令,坚持与日军作战,宁死不做亡国奴。
这个一步步成长起来的过程,看得许臻既震惊又感动。
朱传武这一生,逃过荒、当过学徒,伐过木,放过排,打过鬼子,保卫过家国。
种种苦难一点点砺去了他身上的顽劣和叛逆,让这个不靠谱的“活兽”逐渐脱胎换骨,成长为了一个铁骨铮铮的好男儿。
这样的一个人物,无疑是不好演的,甚至写人物小传都不见得能有太好的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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