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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3.地检署的刑事传票,农历五月二十一的暗号 (1 / 2)_

 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台南地检署那边的动作也显得异常耐人寻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李氏建设在遗址被爆出时,曾高调对林宥铭提告「妨害电脑使用」与「妨害名誉」,意图用司法手段威吓文史团T。然而,承办检察官显然看穿了这场政商大戏的实质——在文化局与法院对「暂定古蹟」及「行政争讼」做出最终判定前,这类伴随开发纠纷而生的刑事告诉,贸然开庭只会沦为建商施压的工具。

        检察官选择将案件暂时压下,静观行政程序的演变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七月初,随着市府裁定延长暂定古蹟、再加上文资局补充的刑事告发状正式移送,地检署这台沉睡了大半年的司法机器,才终於轰然启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七月三日,周五下午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封盖有台南地检署戳印的刑事案件传票,邮寄送达了周诗颖的公寓。

        熬过了漫长的六个月行政拉锯战,真正的司法攻防,终於迎面砸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周诗颖把传票放在茶几上。林宥铭低头看,他的被传唤的身份不是被告,是证人。案由:「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、湮灭刑事证据」。传票下方有一行附注:「证人应於指定期日到庭应讯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者,得命拘提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什麽时候开庭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这个月三十号。距离现在还有二十七天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二十七天够做什麽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够让李氏建设的GU价跌掉三成。」周诗颖的声音恢复了法官助理特有的冷静,「今天新闻一出来,李氏建设的GU价已经跌停了。分析师说,如果古蹟指定通过,这个开发案等於直接蒸发八十亿。李家三代累积的资产,有一大半压在这个案子上。」她顿了顿,补了一句:「你知道这代表什麽吗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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