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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我手机没电了,问他借充电器的这种小事,他也都还记得。
要不是他提起,我早已经忘了竟然还有这档子事。
“是不是,我忘了还你充电器?”我问他。实在很难想象,如果不是这个原因,他怎么会把这种小事记这么清楚。
或者,他记忆力出众?
“没有,你当天晚上离开我们学校之前,就还给我了。”
嗯,想来他的记忆力,果然是真的好。特别特别好。
总体来说,这一整天,过得有些飘忽,仿佛很不真实。就像是做梦一样。
我对于欧阳哲远的印象,还完全停留在他学生时代的模样。
个子高,话不多,有点呆,有点冷,说普通话时带着一丢丢的川普味。
然后就是记得他刚上研一那一年,开学之前,他特意来我们公司找过我一次,给我带了一大箱家乡的特产。当时正好被公司其他部门的两个同事见到,他们不认识欧阳哲远,还调侃问他是不是我男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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