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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谈甚欢,良好的交流氛围使得你等离开咖啡馆后,才意识到自己的笔记本落在了那里。
噢。
你终于模模糊糊想起来,你在从前也见过一个用苦艾香水的男人。他身上有一种温和但生人勿近的气质,侧脸轮廓尤其清晰。听到门口的风铃声后,男人抬眼安静地望过来,而后与你的视线撞在一起。
陆沉把那本笔记本递给你的时候,你看到他的手机正扣放在桌面。
他的手很好看,指骨分明,指节修长,佩戴的戒指很低调,没有过分喧宾夺主的宝石,纹饰是阴刻的十字架。
你是想和他搭讪的,你记着旁人和你搭讪时用的方法——只要再靠近他一点,而后和他完成两分钟的交谈,看着他的眼睛,用真诚的口吻问他的联系方式。
但那个时候你不过十九岁,男人却看起来比你要大,至少应该已经不读书了。
勇气抵不过面对他的羞怯,所以你最多不过敢再望他几眼,接过本子揣进怀里,就急匆匆离开。
时间过了太久,你自然不可能把那人的脸记得那么清楚,只确信后来没有再见过比他还要好看的男人。
他的手机边缘流线在那个下午反射出的光线,与他颈链上的一样,金色的蚂蚁爬过去,足迹细细碎碎,像小桃树开花。
“我们是不是很久以前,见过一面?”你问。声音像水纹乱晃,你不确定陆沉听清楚了没有。
陆沉抚摸你头发的动作停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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